作為一家來擁有140多年歷史的德國知名第三方認證檢測機構,TUV 南德意志集團一直以來也對兒童玩具領域高度關注,產品質量安全對兒童群體的健康至關重要。本次展會,集團將為各大展商及觀眾解讀國際上最新的玩具安全及功能指令。TUV 南德意志集團的專家也預先為大家進行了一些國際標準的詮釋。
進入歐盟市場的通行證-歐盟玩具安全新指令2009/48/EC
新指令2009/48/EC 已經于2009年6月30日在歐盟官方期刊上發布,并且在發布后的第20天生效,即2009年7月20日。
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的主要改變
88/378/EEC -“設計用于或明顯用于14周歲以下的兒童玩耍的任何產品或材料”
2009/48/EC -“設計為或用于為14歲以下兒童玩耍使用的產品,無論是否是專門用于玩耍的產品”。
加貼 CE 標志的規則和條件
加貼于玩具、隨附標簽、包裝上的CE合格標志應當清晰可辨、不易擦拭
如果玩具過小、或者玩具包含有小零件,CE標志可以加帖在標簽或隨附的商品說明上。玩具在柜臺銷售而令上述作法不具技術可行性,且柜臺本意是作為玩具包裝的,CE標志可以在加貼于柜臺上
從包裝以外無法看到CE標志的,其至少應當加貼于包裝之上
在玩具投放市場前,應先行加貼CE標志。
警告標識:
加強關于適用警告標識的規則:必須在銷售點,包括互聯網商店,顯示準確的,顯著的,明顯清晰的和易讀的警告標識(visible)
當所用警告標識與玩具使用意圖相沖突時,不可標注這些警告標識比如:“No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 years”
警告字眼可以印在玩具上,固定在玩具標簽或玩具包裝上,如果合適,也應印在使用說明書上
若玩具因體積緣故在銷售時并沒有包裝,則警告必須固定在玩具上
對使用某些種類玩具時預防措施的特別警示
對 36個月以下兒童可能構成危險的玩具應當附有警示標志,例如“警告:不適于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或“警告:不適合三歲以下兒童使用”或帶有“警告”字眼,同時采用以下圖表:
這些警告應當隨附簡單注釋,其可出現在說明書中,對此警示所針對的特別危害予以說明
衛生要求:
玩具的設計和生產必須保證滿足衛生和清潔要求,以避免任何感染,疾病和污染危害
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的設計和生產必須保證其能夠得到清潔由此,紡織品玩具應該可以清洗,除非其內在裝置不允許用水洗滌,如這樣做,可能導致該裝置的損壞。洗滌后,玩具同樣必須滿足本點及制造商說明書所作安全要求。
2009/48/EC化學方面的改變
根據1272/2008/EC,所有被歸類在1A, 1B或2類下的物質不可以用于玩具中(滿足部分特定條件的除外)
化妝玩具符合76/768/EC化妝產品要求
三歲以下兒童玩具或入口玩具中禁用亞硝胺和亞硝胺類物質
致敏性香料在玩具中的使用做了限制
19類物質的遷移(原EN71-3中只限制8種重金屬元素的遷移量)
首先,化學安全是歐美玩具安全關注的重點,中國企業應當利用過渡期積極應對。新指令在化學安全方面提供了4年的過渡期,由于不同的玩具產品使用的材料不同,控制的方法也不相同,企業需要了解自己產品使用材料的性質,尋找替代材料和研究更改玩具設計方案,爭取在過渡期內完成產品材料的更新轉換。
同時,生產企業還需對其供應鏈進行嚴格管理,與供應商明確協議要求,確保安全合格的配件,保存可追溯的文件資料。在產品檢測上,制造商應和有資質的第三方安全測試機構組成團隊,緊密合作,降低供應鏈的整體管理成本。
其次,適應新的玩具安全要求,需要中國企業自主創新,力爭實現產品的升級,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開拓潛在市場,占據市場轉型的先機。
TUV 南德意志集團是業內領先的技術服務公司,可以提供新的玩具安全測試服務,幫助您迅速有效進入國際市場。通過此次展會,集團希冀將安全認證檢測的理念帶給更多的大眾,兒童玩具產品品質的保障不僅是對法規基本要求的滿足,亦是企業作為社會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