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在小區內的一家孕嬰店內給孩子辦了一張游泳10次卡,只用了一兩次,這家孕嬰店便人去樓空。
據林女士介紹,去年5月份,愛貝貝開業搞活動時,她花了380元給孩子辦了一張游泳次卡,這張380元的次卡可以游10次。“冬天去了兩次,孩子沾了沾水不想游,我想退款,對方說不能退。”林女士打算今年夏天再帶孩子去玩,沒想到5月31日路過孕嬰店時卻發現店內幾個工人正在拆貨架,宣傳單散落一地,孕嬰店已經人去樓空。同樣在這家孕嬰店內辦了游泳卡的顧客,有近百人,有人甚至一次都沒用過。
據林女士介紹,2012年年底,另外一家連鎖的孕嬰店又進駐了小區,與愛貝貝孕嬰店僅隔著一個飯店,兩家競爭很激烈,愛貝貝孕嬰店的生意慢慢淡了下來。林女士告訴記者,“愛貝貝本來服務、實力都跟不上,東西種類不多價格還貴,另外一家是全國連鎖店,市民心理上本來就認可,另外一家還有各種積分返利的活動,市民都愿意去另一家連鎖孕嬰店。”記者了解到,愛貝貝孕嬰店的店主安女士還拖欠水電費、物業費。記者聯系到物業的宋經理,他告訴記者:“30號查的她的水表、電表,還欠小區物業水、電費和物業費一共1150元,晚上我還囑咐保安看著點別讓她搬家,保安12點就睡覺了,第二天早上一看她已經搬走了。”宋經理猜測,安女士可能是凌晨2點以后偷偷地搬走了。
記者又聯系到了段北工商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安女士大概是去年上半年在工商局辦理了為期3年的營業執照,經營是合法的。“我們先后也接到了幾個人的投訴,我們現在每天給店主打十幾次電話,都聯系不上。”記者多次撥打林女士提供的孕嬰店的電話,都提示“對不起,您撥叫的用戶已暫時停機。”
隨后,記者就該問題咨詢了律師,北京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的文劍南律師解釋,安女士的行為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以收取預付款的形式騙取當事人財物的合同詐騙罪,如果涉案超過一定金額,就要負刑事責任,并處或單處罰金。文劍南建議,受害市民可以到派出所報案,通過累加金額,對嫌疑人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