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鹽都區一婦女懷孕二胎發現是“葡萄胎”,流產后受到丈夫及家人冷落,為此她向法院起訴離婚。13日,鹽都區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較好,雙方發生矛盾是因特殊時期特殊情由引起,作出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
胥成和劉艷是一對80后夫妻。2006年,夫妻倆生下一個女兒。兩年后,胥成想生個二胎,他家依政策允許生,也有條件養,但劉艷不太愿意。在公婆和丈夫三番四次的勸說下,劉艷于2010年初不情愿的懷上了。胥家喜出望外,指望抱個孫子。但好景不長,劉艷在產檢時,被醫生告知胎兒是“葡萄胎”建議做流產手術。此時的胥家樂極生悲,并對劉艷不聞不問。隨后的幾年中,劉艷在家中一直受到冷落,家人和她經常為一些瑣事發生爭吵。她忍無可忍,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13日,鹽都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胥成和劉艷婚后感情較好,雙方發生矛盾是因特殊時期特殊情由引起,雖導致雙方關系不睦,但只要夫妻間多加溝通,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以家庭、小孩利益為重,雙方和好是有可能的,遂作出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