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0月起,遼寧省沈陽市母體妊娠28周以上的準新生兒也可繳費參加沈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保,這意味著參保的準新生兒一旦出生落地,就可享受醫保待遇。
據沈陽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介紹,為了確保新生兒能夠及時參保、第一時間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沈陽市有關部門前不久出臺了《關于沈陽市城鎮居民 “新生兒”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通知》,將母體妊娠28周以上的準新生兒納入了參保范圍。根據這一通知,具有沈陽市城鎮戶籍,符合城鎮居民參保條件的出生3 個月之內的嬰兒及準新生兒,都可參加沈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保。
此前沈陽的政策規定為:只有新生兒才有資格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新生兒保險費到賬最起碼在出生3個月以后甚至更長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