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住婚姻,被診斷為不孕的樺南縣女子竟偽裝懷胎十月,“臨產”前在醫院抱走別人剛出生兩天的嬰兒,準備據為己有。近日,樺南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荒唐的案子,女子王楠(化名)因拐賣兒童罪,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一年。
樺南縣女子王楠與丈夫張磊(化名)在內蒙古打工。2015年5月,王楠出現嘔吐,四肢無力的癥狀,她以為自己懷孕了,便把喜訊告訴張磊,張磊讓她回老家安胎。7月,王楠去醫院產檢得知,自己并未懷孕,是假孕現象,而且她有不孕不育癥,治好的幾率非常渺茫。王楠害怕幸福婚姻會結束,便向丈夫隱瞞病情,謊稱一切正常,從此偽裝懷孕近十個月。
2016年5月,到了快要臨盆的日子,王楠住進樺南縣婦幼保健院,一方面檢查不孕的身體情況,另一方面想讓親朋好友相信自己是去醫院生產了。住院期間,王楠遇到一個老人,聊天得知其女兒是個智障,女婿患有眼疾,剛生了孩子。王楠不禁想,既然孩子的父母無力撫養,那還不如讓她來照顧這個孩子。第二天一大早,趁老人回家,王楠走進病房謊稱自己是護士,要帶孩子去照肚臍,將人家的孩子抱走。孩子的姥姥趕到后,發現孩子不在醫院里,立即向警方報案。
醫院監控錄像顯示,王楠抱著剛出生兩天的嬰兒快速走出醫院大門,打車到一家旅館后不久,王楠的丈夫趕到將母子倆接走,9小時后,王楠被警方從家中帶走。2016年6月,樺南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王楠對自己謊稱懷孕欺騙家人,最終在醫院抱走嬰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王楠家人與孩子父母溝通,歸還孩子,并賠償7000元現金作為補償,還為孩子購買了1千余元日用品,雙方達成和解。
2016年7月,樺南縣人民檢察院對王楠的犯罪行為提起公訴,8月28日,法院判決王楠拐騙兒童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