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也太殘忍了吧,把我家孩子右手小拇指的指甲蓋都踩掉了。“昨日,固始縣居民劉女士向媒體投訴道。3月25日上午,多日外出歸家的劉女士見到了許久未見的兒子小曦(化名),并看見兒子右手小拇指指甲蓋沒了,經過和孩子交流,孩子稱是該幼兒園女老師王某所為。對此,園方回應稱,并非幼兒園老師所為,屬孩子自己所為。
劉女士告訴媒體,孩子今年3歲左右,就讀于固始縣南大橋鄉育才幼兒園,平常是由其奶奶日常照顧和接送上學。“我和丈夫工作忙,一直在縣城里,平時去看孩子的時間不多,都是周末去看孩子。由于前段時間自己感冒,就一直沒去他奶奶家。昨天去才發現孩子右手小拇指的指甲蓋掉了,還在流膿。”劉女士說。
“從他奶奶那得知,這個事情已經發生一個星期了。昨天上午,我問孩子,孩子說是老師用腳踩的。孩子今年都3歲多了,已經能夠正確地表達思想。”劉女士介紹道,通過和幼兒園聯系,他們否認是老師所為。
劉女士說,事發后,來到孩子所在的教室,才發現幼兒園都沒有監控,也沒辦法找到證據來證明;對于孩子手指甲的問題,該幼兒園園長王淑琴辯解稱,是孩子自己撕小拇指上的手皮弄掉的。
隨后,媒體致電育才幼兒園園長王淑琴。王園長解釋稱,事情是發生在3月16日上午,孩子在教室里面坐著玩,一不小心撕手皮將手指甲弄掉了,幼兒園王老師看到后,立即帶孩子去衛生室處理,并貼上創口貼。
“中午下課時,我們告知了孩子的奶奶。第二天下午,王老師又給孩子換了一個新的創可貼。后來,我們也組織老師去孩子家里看過孩子。”王園長稱,孩子家長一開口就是5萬元的賠償,也太無理取鬧了;可以帶孩子去醫院進行鑒定,如果是屬于園方的責任,園方愿意無條件賠償,可是這確實不是幼兒園的責任啊。
對此,劉女士回應稱,都已經過了近1個星期,已經無法鑒定出正常的結果,要求賠償也屬于合理,孩子的身心都受到傷害。“事情畢竟是發生在學校,孩子還這么小,天天叫著手指疼,難道幼兒園不應該給予一些賠償嗎。”劉女士質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