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的袁先生被一塊雪餅折騰得夠嗆。9月中旬,他在該市蘆淞區蘆淞路的佳樂多超市購買了一袋旺旺開心雪餅,當晚食用后頓覺身體不適,遂懷疑雪餅有問題,但超市堅稱雪餅沒有問題。袁先生將雪餅送至湖南旺旺食品公司鑒定,結論是:非該公司生產,不能食用。
讓袁先生沒有想到的是,由工商部門向質監部門送檢的鑒定結論卻顯示:這是合格產品。
■記者 李永亮
消費者吃完雪餅拉肚子
9月15日,喜歡零食的袁先生在蘆淞路佳樂多超市購買了一袋散裝旺旺開心雪餅,“19.8元一斤,買了一斤多。”
當晚9點左右,袁先生將雪餅拿出來吃。“到11點左右就開始拉肚子,連續上了好幾趟廁所。”袁先生當即懷疑問題出在雪餅上,于是翻出白天買來的雪餅,發現雪餅外包裝上的生產日期模糊不清,部分甚至年份都沒有。
為了確認自己的猜測,次日上午,袁先生再次來到超市購買了20多元錢的雪餅,發現前后兩次購買的雪餅出現同樣的問題,于是向株洲市工商局進行了舉報。
雪餅送廠方及質監鑒定
株洲市工商局立即責成慶云山工商所調查處理此事。“超市無法提供臺賬,只答應假一賠十。”袁先生告訴記者,工商所調查發現,問題雪餅涉嫌更改生產日期,初步協調按照“假一賠十”的慣例賠償500多元,袁先生沒有接受,要求嚴肅查處該批問題雪餅。
工商人員表示,確認該產品是否為“假冒偽劣”需做鑒定,按“誰舉報誰舉證”的原則,需袁先生先自行鑒定,袁先生同意了,并與湖南旺旺食品公司取得了聯系。
與此同時,在袁的一再要求下,慶云山工商所提取雪餅樣本向株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送檢。
兩份鑒定結果截然不同
日前,袁先生收到了湖南旺旺食品公司的鑒定報告,上面清楚地寫明:送檢產品日期不符合我司打碼要求,有擦拭痕跡,且此日期當天未生產,可確定為人為日期涂改;從產品的理化檢測結果看,此產品屬過期產品,不能食用。報告確認,產品非湖南旺旺所生產。
對于上述報告,旺旺食品公司負責株洲地區銷售的唐躍輝表示,這“可解釋為假貨”。
然而,慶云山工商所送檢的鑒定報告結果卻完全不同。10月13日上午,株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檢中心余主任告訴記者:送檢產品各項指標均合格,產品可以食用。
工商:廠方鑒定不能作依據
對于兩份截然不同的鑒定結果,唐躍輝倒是可以理解。他告訴記者,質量技術監督局只是對產品各項指標進行檢驗,看是否達到相應標準,“假冒產品的指標也可能達到標準”。
株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安科一工作人員也說,目前鑒定商品是否假冒主要依照廠方的鑒定結論,質量監督部門的鑒定多作為參考,此案中,工商部門可依廠方鑒定報告立案查處。
然而,慶云山工商所副所長游軍卻向記者表示,廠方出具的報告不能作為鑒定依據,立案查處需待質量監督部門的鑒定結論。
記者13日前往事發的佳樂多超市采訪,發現問題雪餅已經下柜。但令人遺憾的是,此事發生近一個月,依然未在工商立案。對此,袁先生與唐躍輝均感疑惑。“我們一直在等工商部門的行政處罰。”唐躍輝說。
細節
供貨商以前是
旺旺的經銷商
“佳樂多超市的供貨商以前是旺旺在株洲的經銷商。”唐躍輝告訴記者,這名經銷商姓李,代理了旺旺在株洲兩年的銷售,但于今年8月1日解除代理,已與旺旺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不排除對方利用原有的銷售網絡賣假售假。”一位知情者說。
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是,事發后,經銷商李某曾派出一名業務員配合工商調查,這名業務員帶著記者與工商人員在市里兜圈子,就是不帶記者去李某的倉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