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網上有傳言稱,香港限制出境的不光是奶粉,嬰兒米粉也在限帶產品之列。對此,香港海關對外媒體部工作人員在接受網易財經連線時表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都實行限制離境政策,嬰幼兒米粉亦在此列。關于配方粉的具體表述,在官網上有解釋。”
查詢香港海關官網,獲悉所謂配方粉的解釋是,“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狀物質:供或看似是供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食用;是或看似是粉狀的或類似奶的物質,用以滿足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營養需要”。
查詢香港海關官網,獲悉所謂配方粉的解釋是,“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狀物質:供或看似是供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食用;是或看似是粉狀的或類似奶的物質,用以滿足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營養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