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一名未婚的18歲女學生珠胎暗結在家誕嬰,擔心被父責備而將骨肉拋棄,不但致電父親說謊,更對警方聲稱在梯間垃圾房撿獲棄嬰。警方調查后感可疑再查問,少女方激動大哭講出真相,被警方以誤導警務人員罪拘捕。少女10日到法院應訊,律政司考慮后決定輕判她自簽守行為兩年,不予刑事檢控。
外貌乖巧、蓄“冬菇頭”短發的18歲少女陳櫻文,就讀觀塘一所中學中五,10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這名少女本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指她今年8月7日,虛報在秀茂坪寶達達欣樓的垃圾房外撿獲一名棄嬰,誤導警務人員姚冠輝。香港律政司經詳細考慮后決定不予刑事檢控,改為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
少女于案發日大約下午4時獨自在家,致電父親陳平倫(譯音)稱在后樓梯垃圾房撿獲棄嬰,其父立即回家查看并報警。警員姚冠輝到場了解并詢問陳是否女嬰母親,陳姓少女立即否認并說在扔垃圾時發現棄嬰。
警方視察現場,發現垃圾房有一膠袋,內里裝有染血衣服和圣約翰徽章、染血紙巾及臍帶,化驗后證實全屬陳姓少女所有。
警方感可疑查問,少女突然失控落淚并承認“講大話”,產嬰后不久便致電父親,怕被父責備便說謊隱瞞真相。警方最終拘捕陳,警誡下她承認罪行,并請求給予機會。
裁判官10日同意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下令陳姓少女自簽2000元(港幣),守行為兩年,其間不得再胡亂報案,干犯同類型罪行。據悉該嬰兒現已交由社署看管。
外貌乖巧、蓄“冬菇頭”短發的18歲少女陳櫻文,就讀觀塘一所中學中五,10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這名少女本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指她今年8月7日,虛報在秀茂坪寶達達欣樓的垃圾房外撿獲一名棄嬰,誤導警務人員姚冠輝。香港律政司經詳細考慮后決定不予刑事檢控,改為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
少女于案發日大約下午4時獨自在家,致電父親陳平倫(譯音)稱在后樓梯垃圾房撿獲棄嬰,其父立即回家查看并報警。警員姚冠輝到場了解并詢問陳是否女嬰母親,陳姓少女立即否認并說在扔垃圾時發現棄嬰。
警方視察現場,發現垃圾房有一膠袋,內里裝有染血衣服和圣約翰徽章、染血紙巾及臍帶,化驗后證實全屬陳姓少女所有。
警方感可疑查問,少女突然失控落淚并承認“講大話”,產嬰后不久便致電父親,怕被父責備便說謊隱瞞真相。警方最終拘捕陳,警誡下她承認罪行,并請求給予機會。
裁判官10日同意以簽守行為方式處理,下令陳姓少女自簽2000元(港幣),守行為兩年,其間不得再胡亂報案,干犯同類型罪行。據悉該嬰兒現已交由社署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