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3歲孩子七天內兩次被打,傷得讓人心痛
“第一次發現女兒在學校被打,是當天晚上睡覺前給女兒洗澡的時候,當時水一澆到娃娃下身她就喊痛,我才發現女兒的下身已經紅腫了。”周女士告訴 記者,6月11日晚,她在給女兒穎穎洗澡時,發現女兒的外陰出現了紅腫的情況,一問之下才得知,女兒是當天在幼兒園吃中午飯拿椅子的時候,被同班一名叫 “雨雨”(化名,下同)小朋友踢了陰部。
“我一問,女兒就委屈地哭了起來,說是被班上XX雨踢了的,我看娃娃被打得這么厲害,我想著都痛,她一哭,我也忍不住要掉眼淚。”周女士說,當時看到女兒外陰紅腫,自己很是心痛,隨即帶孩子去了醫院,醫生給開了一瓶紫草油讓給孩子每天涂擦。
“我女兒第二次被打,是在6月17號,七天之內就被打了兩次。”周女士稱,6月17日下午接女兒回家后,女兒便一直蜷縮在沙發上,一動不動的, 也不說話。“娃娃以前回家都是蹦蹦跳跳的,那天回來就縮在沙發上,話都不說一句,我覺得有點不對勁,就問她怎么了,結果她眼睛一下就紅了,很委屈的說, ‘媽媽,今天XX雨又扯了我頭發’,然后就傷心哭了起來。”周女士說,聽到女兒的哭訴,她急忙把女兒抱在懷里,同時查看了女兒的頭發,結果發現女兒頭頂有 一撮的頭發被扯掉了。“頭發被扯掉那么大一撮,該多痛啊!我看了是又痛、又氣、又急,真的是連頭都大了,我就抱著女兒一起哭,簡直不敢去想象當時那個場面 有多惡狠,有多殘暴。”
幼兒園方:3歲多的幼兒不可能有主觀傷害意識
“3歲多的幼兒,其行為是無意識的,雨雨的年齡比穎穎還小些,不可能主觀故意傷害別人,穎穎家長稱孩子在幼兒園被雨雨‘暴打’的說法是不正確 的。”針對周女士稱自己女兒在幼兒園七天內兩次被打的說法,該幼兒園魏園長這樣說到,“很有可能當時穎穎正在彎腰拿凳子,而雨雨又剛好在跑或者正在做踢腿 的動作,無意中踢到了穎穎。”
魏園長說,穎穎后來被扯掉頭發,很有可能也是無意中發生的:“比如兩個孩子在一起玩,雨雨的手剛好摸著穎穎的頭,又或者剛好牽著穎穎的幾根頭發,穎穎轉過頭來說‘討厭,不要你摸我’,就是這么一轉頭,有可能頭發就被扯掉了,畢竟娃娃的頭發本來也長得不牢固。”
據魏園長介紹,幼兒在社會交往的學習過程中,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因為越小的孩子,越是動作優先:“比如一個幼兒向另一個幼兒表示友好,很 可能語言還沒到,手就已經伸過去了,這個時候如果這個幼兒的指甲太長,而另一個孩子剛好轉身,可能就會被指甲劃傷,也就是說,很多時候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 被別的小朋友‘打’了,其實只是一種無意識的、無意之中的肢體接觸。”
“嚴格來說,穎穎第一次受傷之后,穎穎家長帶孩子過來找劉老師的時候,劉老師當時的問法是有一些問題的,帶有一定的偏袒性質。”魏園長繼續介紹 說,6月12日周女士帶著女兒到幼兒園找班主任劉老師(同時也是6月11日的當班教師)時,劉老師因為看見周女士較為氣憤,同時又考慮到穎穎確實受了傷, 所以在并沒有問清楚事實經過的情況下,帶有偏袒性質地問了雨雨,前一天搬凳子時是否去踢了穎穎的下身,“3歲多的幼兒,還不具備清楚、完整地陳述事實的能 力,這種情況下,又特別是在孩子心中很有權威的老師,只要問了是不是,孩子都會點頭。換句話說,如果劉老師換個問法,問雨雨頭一天是不是不小心踢到了穎穎 的下身,雨雨也會回答說是。而如此一來,也無形中讓穎穎的家長形成了孩子在學校是被‘打’了的錯誤認識。”
家長:孩子連續兩次受傷當班教師都不知情 嚴重失職
“我們家長放心地把孩子放到幼兒園,是希望孩子在幼兒園能夠接受教育,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如果孩子在幼兒園有什么情況發生了,應該是老師及時 告知家長,而不是家長帶著受傷的孩子去找老師問情況,老師還一問三不知,這是嚴重的失職。”周女士告訴記者,6月11日發現女兒受傷之后,她于6月12日 早晨帶著女兒一起去幼兒園找到了前一天的當班教師劉老師,可劉老師表示對穎穎受傷一事并不知情,并說“不可能喲”;6月17日發現女兒第二次受傷之后,她 于6月18日早晨再次找到了劉老師,并說明了女兒前一天又被雨雨扯掉一大塊頭發的事,可劉老師對此依然表示不知情。
周女士說女兒穎穎以前是一個活潑開朗的孩子
“XX雨承認去踢了我女兒下身后,劉老師當時只是讓XX雨給我女兒說了聲‘對不起’,沒有采取其它任何措施,她沒有高度重視這個事情,既沒有協 調對我女兒進行就醫治療的事情,也沒有積極協調我們雙方父母進行溝通協商,避免打人的事情再次發生,所以才導致了我女兒第二次受到傷害。”周女士如此說 到。
幼兒園方:兩次受傷過程中孩子都無任何異常反應
“一個班40多個娃娃,也不可能每時每刻老師都能把每個娃娃的點點滴滴照看到。娃娃之間的小‘沖突’,應該是每天都有發生,尤其是小班的娃娃。 一般情況下,發生這種小‘沖突’,娃娃都會告訴老師。但穎穎的性格比較內向,語言發展稍微滯后,兩次受傷的過程中,她都沒有給老師說,也沒有任何異常反 應,所以我們確實是兩次都不知情,所以也就無法告知家長。”對于周女士針對當班教師對穎穎兩次受傷都不知情的說法,魏園長這樣說到。
對此,穎穎的班主任劉老師也說:“第一次穎穎被踢到的時候,我們兩個教師和兩個保育員都在教室里,當時正在午餐的就餐過程中,因為當時娃娃沒有 任何異常的表現,所以我們也就沒有發現,當時她也沒有哭,一般情況下,孩子就算沒有向老師‘告狀’,也會哭,或者孩子之間會相互告狀,但那天確實沒有任何 異常的情況。”
至于周女士提出的“第一次反映女兒被踢之后,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的問題,劉老師稱,穎穎和雨雨平時在班里一直都是好朋友,穎穎第一次受傷之后, 她并沒有特別在意,因為在她看來,這類“沖突”都是幼兒學習社會交往過程中的正常現象,所以只是對雨雨進行了簡單的批評教育和引導,而沒有采取特別的措 施。“我讓雨雨給穎穎道了歉之后,還讓他們握了手,要他們今后要繼續做好朋友,還給雨雨說了今后不能踢別人,也不能打別人。另外,我也給雨雨的爺爺說過這 件事情,告訴她穎穎媽媽說的被踢得比較厲害,而且叮囑過他們要在這方面對孩子多進行引導。”
劉老師還稱,聽周女士說穎穎的下身被踢得有些厲害,出于對孩子隱私的考慮,她并未查看穎穎的傷勢,不過對班上的老師和保育員做了安排,要求他們重點關注穎穎走路、解便的時候有無異常。“12號我們也觀察了一天,確實沒有什么異常情況,娃娃走路、解便這些都正常。”
穎穎第二次受傷的情形,劉老師回憶說,當時大約是下午用餐之后快到放學的時間,老師和保育員正在忙著給孩子們整理衣物和書包等,為了安撫孩子情 緒,她還特意打開了電視,期間并未注意到雨雨扯掉了穎穎的頭發,穎穎也并未有哭鬧、“告狀”等異常情況。“孩子被家長接完之后,班上羅阿姨(保育員)在打 掃清潔時發現教師右后方一處椅子旁邊有一點頭發,我們起初以為是不是哪個孩子用剪刀剪下了一點頭發,后來確定剪刀放在孩子夠不到的櫥柜里,沒有被動過,便 猜測會不會是哪個孩子在掉頭發,沒有想到是被扯掉的。第二天早上,我們還在為孩子進班晨檢時還逐個檢查了小朋友的頭發,不一會穎穎的媽媽帶著孩子找到我, 我才知道是穎穎的頭發被扯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