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ofo格外引人矚目。除了正式對外宣布獲得螞蟻金服D+輪投資外,公司創始人戴威被架空的揣測同樣吸引各界眼球,由此對ofo股權架構的猜測也是版本多樣。之前有人爆出戴威持股36.02%,但滴滴作為ofo第一大機構股東,持股在30%上下,依然要替代戴威成為第一大股東,戴威隨時可能面臨被架空。
所謂被架空,一般說的是創始人喪失對公司的控制權。據介紹,對于公司的控制權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股權控制。股權是對公司的終極權力,公司最重大的事項通常是基于股權由股東(會)決定。因此創始人絕對控股(占股比例達2/3,至少51%)或相對控股(持有公司股權最多)的條件下,基本可以把握公司控制權。

但實際上,創業公司在多次融資過程中,創業者的股權會不斷被稀釋。舉例而言,A、B兩人創辦公司分別持有70%和30%的股份。天使投資人出資后,占股10%,創始人股權會被等比稀釋,因此A、B兩人股份變成了63%和27%,剩余10%為投資人股權。一家公司從創立到成功上市可能要經歷很多輪融資,股權稀釋不可避免,因此很難通過控股權來維持公司的控制權。
馬云在阿里巴巴占股比例約8.7%;李彥宏占百度股份比例約15.7%;劉強東控股公司占京東股份約18.8%,但三人一直牢牢把握公司控制權,帶領整個公司的發展。具體方法有投票權委托、一致行動決議、有限合伙持股和境外構架公司上市時采用的“AB股”等。委托出來那部分股權的決策權在創始人手中,但經濟收益權還在投資人手里,這樣可以保障創始人的控制權。
但與成熟公司不同,ofo創業公司團隊整體偏年輕,滴滴系投資人又都是老司機,從股權占比方面看,滴滴系投資機構早有預謀。
第二類對公司的控制是日常經營管理。公司核心創始人還可以通過對公司董事會進行控制,從而把控公司的日常經營。但張超也表示,國內企業董事會權力比較弱,董事會在公司的決策里作用不是特別突出。
在ofo董事會層面,戴威身份由公司執行董事長變為了董事長。這一身份的改變也許不能絕對影響到戴威對公司控制權的把握。這是個術語的問題,國內的未上市公司設立執行董事,一般表明公司只有一個董事,這種情況多出現在公司發展初期。但隨著創業公司不斷獲得融資,投資人往往會要求委派董事,這時候公司只有一個董事顯然不行,需要設立董事會,在國內要求董事會至少三個人,原來的執行董事就變成了董事長。
據悉,目前ofo的董事會有兩名財務投資方,金沙江和經緯各占1席,滴滴2席,管理團隊5席,新進入的螞蟻金服后,管理團隊勢必進一步被壓縮席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