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新澤西州(NJ)引進法案AB1228(2012),禁止銷售、分銷、進口或制造任何含有鉛、汞或鎘的,適合六歲以下嬰幼兒的產品。
NJAB1228(2012)法案將“兒童產品”定義為包括玩具或玩耍設備在內,單獨使用或主要為(a)看護或兒童使用,或(b)使用時會直接接觸兒童的產品。
此前,一項相同的法案SB636已被引入新澤西州。
兩項法案都要求即刻召回任何包含有被禁化學元素的產品,同時還描述了違反禁令將會面臨的罰款和監禁。
但是兩項法案均未包括任何有關于生效日期的信息,同時也未描述任何限值或關于鉛、汞、鎘的允許使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