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將于2011年7月20日實施玩具安全新指令,該指令是目前世界上最嚴格最苛刻的玩具法規。該指令于2009年5月1日通過,并于6月30日刊登在《官方公報》上(第2009/48/EC號指令)。新指令在現有指令88/378/EEC的基礎上做了大面積更新,其條款更為嚴格、嚴謹、嚴密。
《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共有十個章節。與88/378/EEC對比,有很多的更新:
新舊指令的區別:
(1)適用范圍、定義的變化
玩具定義范圍擴大、更明確
對經濟運作實體的定義更加規范、詳細。
(2)機械、物理和衛生性能部分的變化
窒息危險
玩具食品
一般安全要求
衛生要求
(3)更嚴格的化學性能要求(最主要變化)
遷移元素限制種類大幅增加(8種變為19種)
首次禁止玩具中使用66種過敏性香味劑
55種禁用,11種含量超過0.01%時需標識
明確提出玩具材料中的化學成分必須與歐盟關于危險品物質分類、包裝和標簽法規相一致的要求
(4)警告標識和制造商責任
對于警告標識的具體實施細則,將出臺一份指南文件
制造商責任
對進口商和分銷商要求
(5)玩具產品認證程序和成員國市場監督
《歐盟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刊登后,歐盟27個成員國須馬上著手準備,執行指令規定。成員國須于2011年1月20日前根據指令修訂國家法規、執行和行政規定,并于2011年7月20日起推行該措施。
